2014年6月30日,无锡市正式被列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几年来,在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的关心领导下,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与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区及市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组织协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局作为创建的第一责任主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牵头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围绕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编制实施方案与专项规划,制定政策,落实项目,规范操作,扎实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通过创建,我市已超额完成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并在资金使用上做到规范有序。 2018年12月21日,江苏省住建厅在无锡市组织召开了无锡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验收评估工作会。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于春副处长与专家一行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无锡市住建局包鸣局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致辞,无锡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和园林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由国内著名专家组成的验收评估专家组对我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评审,通过现场汇报、相关资料核查、示范项目现场考察、专家评议环节,验收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对我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与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体系;二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绿色生态系列专项规划体系完整,绿色建筑星级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有效推动了示范城市建设;三是绿色建筑示范面积、二星级以上标识比例均显著超过考核要求;四是开展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住宅全装修、综合管廊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全面完成了节约型城乡建设目标任务;五是财政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六是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二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带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快速推进、开展绿色建筑体验调查研究等方面有鲜明的特色与亮点。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绿色运维管理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推动绿色生态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