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8〕4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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