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城市拆迁 > 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 你了解过吗?(3)

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 你了解过吗?(3)

发布时间:2019-01-18作者:来源:

    书写申请有困难,递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怎么办呢?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不用担心您因材料问题而受理无门。
    当政府的行为侵害我们权利的时候,我们知道可以复议或者诉讼,但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自己有这两项权利的时候,时效却已经经过了。毕竟复议时效只有60日,诉讼时效只有六个月。但其实,您还剩一个救济途径,那就是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远超复议诉讼的时效。
    五、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的范围只针对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
    何为直接损失呢?拿征地拆迁来说,比如政府今天强拆了我们的的房子,他确实拆错了,那么房子的价值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或者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对我们进行殴打,那么我们因身体被伤害而支出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就属于直接经济损失。
    同时,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比如殴打,拘禁等,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里的严重后果也并不抽象,实务中,只要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被关了,就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要强调一下,国家只赔偿直接损失,那么我们在征地拆迁中有时候会遇到当事人自残自杀等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属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这属于被害人自己致害。在法院判决中,这样的行为会被直接认定为与征地拆迁没有因果关系而不予赔偿。
    所以面对拆迁,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用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来换取自己的权利,这样的牺牲毫无意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