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 州 市 财 政 局沧建〔2019〕10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市区2019年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运河区、新华区住建局、财政局:经过市场调研测评,市区2018年住宅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7.5元,以此为据,我们确定了市区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一、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二、廉租住房超保障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6元收取。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6元。四、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市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6元。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3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