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建管〔2019〕4号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
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沈抚新区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关于全省建筑市场检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辽住建建管〔2018〕19号)的有关要求,加大整顿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