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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关于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3作者:来源: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沈 阳 市 水 务 局

沈建发〔2019〕15号


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关于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市办〔2018〕5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转发了该通知(辽住建〔2018〕254号)(详见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相关工作安排

1.各区、县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市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负责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检测机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市场处负责全市监理企业“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填写“沈阳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纪行为自查自纠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承诺书报送各区、县建设局(建筑业企业)或市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等)、市水务局(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注册人员的相关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注册人员的相关企业)。

2.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后,市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将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比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自2019年3月起,每月1日前,各相关部门负责将上个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市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共同做好我市“挂证”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4--22565475;信箱:jgc22565475@163.com。

2.各区、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名单和投诉举报电话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局管理局。

3.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首先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写“沈阳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纪行为自查自纠承诺书”并及时上报,逾期未报的,将作为下一步省市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的重点对象进行核查。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国家、省有关文件。

附件: 1.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2.沈阳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 等违法违纪行为自查自纠承诺书

3.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 情况处理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

市城乡建设局 罗正阳 024-22565475(综合)

李忠兴 024-22565120(勘察设计企业)

赵凌云 024-22565121(审图机构)

谢晓东 024-22565121(检测机构)

李建夫 024-22565341(监理企业)

宋 波 024-22954568(造价咨询企业)

市人社局 马 冬 024-31401071(档案管理)

李忠华 024-26404117(参保缴费)

市交通局 朱 博 024-23911684

市水利局 张 鹏 024-88503736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沈阳市水务局

2019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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