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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3作者:来源:

渝建〔2019〕3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根据《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渝建〔2017〕238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587号)的要求,2018年下半年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了5个督查小组对全市20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在项目自查、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查组共随机抽查了20个区县的59个在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52个,建筑面积约30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7个,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对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强制性标准执行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下发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57份,涉及质量问题272项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督查执法建议书12份,执法建议23条,对38个项目经理进行了记分处理,累计记分189分。
  二、违法违规情况
  从本次督查情况来看,各区县均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在建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有一定程度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一)南部县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金科•集美郡二标段项目,工程所在地为江津区,项目经理魏小春;建设单位为重庆御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牟邓鹏;监理单位为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部分框支梁、柱节点范围内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远低于设计及规范要求,框支柱单肢箍漏设,部分墙肢存在纵向钢筋、单肢箍漏设的情况。
  (二)重庆南川区平安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新东邦•晓悦湾(一期)1-6#楼、6-1#楼、19-22#楼及一期地下车库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南川区,项目经理王青松;建设单位为重庆新东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袁定成;监理单位为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隆长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墙肢构造边缘构件单肢箍漏设,阳台边梁腰筋漏设,部分框架主梁抗扭纵向钢筋漏设,未按图施工;二是旋挖桩基础建筑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变形监测。
  (三)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滨江壹号•首座项目,工程所在地为万盛经开区,项目经理范晓静;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应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洪其;监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曹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墙肢构造边缘构件箍筋、梁纵向受力钢筋漏设,部分梁抗扭纵向钢筋漏设,未按图施工;二是部分批次钢筋原材料进场后未检先用。
  (四)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渝北区人和组团B标准分区B25-3号地块,工程所在地为渝北区,项目经理周朝文;建设单位为重庆飞洋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儒荣;监理单位为重庆公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苏泽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边坡工程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变形监测,未按图施工;二是楼梯梯板钢筋数量未按图施工。
  (五)重庆市垫江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丹湖时代城(一期)1#-3#、8#-10#、16#、17#楼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垫江县,项目经理任蓉章;建设单位为重庆亿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忠全;监理单位为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曾文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未建立进场材料台账,进场的机械连接套筒长度与型式检验报告中不一致;二是混凝土试件管理混乱,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取样和留置混凝土试件。
  (六)重庆市华洋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垫江县西湖御景建设项目2A#、2B#、3A#、3B#、4#、幼儿园及地下车库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垫江县,项目经理李世勇;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垫江顺达物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兴川;监理单位为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行国。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未建立进场材料台账,进场的机械连接套筒长度与型式检验报告中不一致;二是混凝土试件管理混乱,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取样和留置混凝土试件;三是个别悬挑板实测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七)重庆慧河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美都香榭(二期)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城口县,项目经理李硕果;建设单位为重庆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赖晓明;监理单位为重庆南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金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使用的部分焊条型号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个别施工部位混凝土浇筑施工前,未进行钢筋隐蔽工程报验和混凝土浇筑许可报验。
  (八)重庆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新澜康桥名邸二期,工程所在地为双桥经开区,项目经理牟永泽;建设单位为重庆新澜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莉;监理单位重庆虹华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昊罡。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工程实体问题突出,大量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未按程序签审,存在未按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施工的行为;二是部分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监理资料未形成,监理工作质量差,未严格按规定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质量管控差。
  (九)重庆跃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昌宁苑,工程所在地为荣昌区,项目经理曹斌;建设单位为重庆中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崇伟;监理单位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成先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未按规定进行建筑变形测量;二是安装在砌体上的门窗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固定;三是填充墙砌体及过梁、构造柱施工质量差,楼梯间墙体抹灰施工存在未按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施工的行为。
  (十)重庆市合川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涪滨9号一期,工程所在地为合川区,项目经理袁礼玲;建设单位为重庆创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汤献炳;监理单位重庆天合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唐显成。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批次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无工艺试验资料;二是未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
  (十一)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西永组团L63-1/06、L63-2/06号地块(绿华西永项目)一期,工程所在地沙坪坝,项目经理赵碧波;建设单位为重庆绿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丁羽明;监理单位重庆建渝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罗生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混凝土试件未按要求进行唯一性标识,无法区分试件的组别、强度、部位、时间等信息。
  三、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上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的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15〕5号)规定,对南部县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南川区平安建筑有限公司、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公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市华洋建筑有限公司、重庆慧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南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虹华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重庆跃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合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建渝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纳入不良记录6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6号)规定,对南部县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四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屏蔽监理企业入渝信息6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5〕35号)要求,对已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严格落实各项后续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督查存在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应立即落实整改,按时向具有工程监管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切实督促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严肃查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市城乡建委。
  (三)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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