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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后建筑施工现场复工安全检查暨节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和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作者:来源:

站各监督科室,各相关单位: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各建设工地复工、开工在即,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为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现将节后建筑施工现场复工安全检查暨节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市站各在建建筑施工现场

整治时间:2018年2月12日至3月31日

二、主要工作内容

市站监管各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到位,配齐并使用合格防护用品,按规范使用工具化、定型化的安全材料,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执行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管理规定,建立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并做好落实。

一是完善事故预防机制。落实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建教(1997)83号)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即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按规范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市站监管在建项目施工企业根据在建工程特点、施工流程等,正确评估和研究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及因此可能引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科学评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引导项目部树立“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演练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提升全行业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是加强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的管理。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在危大工程实施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等。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抓好建筑工程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抓好施工企业在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遏制高处坠落等事故的易发势态。加强施工企业高处坠落风险控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防止带病作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改善作业环境,严格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护到位。

1、深基坑:检查在建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2、高支模:检查在建工程模板支撑工程,及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3、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在建工程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及建筑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4、脚手架:检查在建工程各类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等,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四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针对春季复工开工期间,新进、转岗工人比例较高,人员、设备状态不稳,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督促、检查在建工程做好复工前的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和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等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消防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和落实火灾预案的制订、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开展施工作业区、生活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能力。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施工企业扬尘防治责任,重点抓好工地围档设置、道路硬化、祼土覆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环节,确保扬尘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七是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检查用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安全报监时按照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等情况;监理单位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好复工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把好复工安全教育关。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与领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组织企业安全、技术科室对项目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复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防范能力,上岗前必须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严格落实复工排查整改,保障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建筑、监理项目部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节后复工、开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未经安全自查及扬尘防治自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建筑施工现场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与扬尘防治标准条件下,经项目总监审核准许上报市站监督科室且准许复(开)工后方可复(开)工,确保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及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督查工作,加大惩处力度。站内各监督科室要认真开展节后复工、开工督查、巡查工作,对未按要求进行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擅自复工的坚决予以上报处罚。市站监管各建筑施工项目部在复工前将项目节后复工《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自查报告并附现场隐患排查情况(专项整治检查用表1、2、3、4、5),经项目总监审核、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后报送至市站监督科室,经市站监督科室批准方可施工。

附件:专项整治检查用表1-5。

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9年2月12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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