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从江西省住建设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住建行业“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机关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江西省住建厅将对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实名制信息登记。
从今年1月28日起,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已启动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前,需先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登记人员范围包括:省内建设工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在江西承揽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外省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时需提供的相关项目人员。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等。
据介绍,登记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聘用关系登记。其中,个人身份信息登记由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实名制信息采集点,通过实名制一体机登记个人身份证以及人像信息,人证比对通过后即采集入库。从业人员完成个人身份信息登记以后,需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企业和从业人员经双向确认进行聘用关系登记。
此次登记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本人持证件原件办理,聘用关系必须严格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登记,不得弄虚作假。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要确保所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各地主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监管,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1月30日 吴菁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