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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支撑(1)

发布时间:2019-03-12作者:来源:

  本期主持:洪大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
  本期主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主持人语: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脱贫攻坚成就显著,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本期组织的3篇文章,分别从完善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支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解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期引发读者对民生领域工作的进一步探讨。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社会政策,发展社会政策学科,为民生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智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社会政策实践,充分体现了系统性的辩证思维,这是社会政策支撑民生工作并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民生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和运用辩证思维,加强社会政策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增进社会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完善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支撑。
  一是在社会政策定位层面,坚持保障改善民生与促进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社会政策不能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否则,民生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持续。社会政策应当聚焦于社会秩序再生产,聚焦于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资本培育,聚焦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最大公约数,从而为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并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政策设计,也应考量其社会效益,发挥其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只有对多领域政策定位进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个领域政策的正向协同效应,才能确保实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目标。
  二是在社会政策规划层面,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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