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董全文等5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刘秀军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邵西子等23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钮强胜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李军瑞等6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崔荣辉等4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田林静等18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李战强等27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