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求政法机关确保政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之所以能创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两大奇迹”,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最根本的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越是挑战严峻的时刻,越是事关全局的工作,越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定海神针的核心作用。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要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法事业这艘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为了确保“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条例》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等方向性、原则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从而作了科学、完整、详细、规范的制度设计,将党的领导主体明确化、职责任务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保障措施制度化。
同时,《条例》明确了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定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厘清这些“上下左右”的关系,对于政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贯彻到政法实际工作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法委、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要紧紧抓住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和保障措施制度的主线,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加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努力为推动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