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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作者:来源:

黑建建〔2019〕4号

各市(地)住建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挂证清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注册、变更、注销等相关工作。因注册单位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注册人员已经死亡导致无法注销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可依据工商、公安等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因其它原因暂时无法注销的,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依据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标注为注册人员状态异常,于4月10日前在属地官方网站公示10天,并标注异常原因和联系方式。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和情况归纳,建立相应清单,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涉嫌挂证信息清理汇总表、注册人员状态异常情形清单、六种不认定为挂证行为清单等。请各地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清单及投诉举报电话报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自查自纠阶段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承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自查自纠整改时间1个月。对符合住建部《补充通知》六种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书面承诺。2019年4月1日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对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说明,也没有配合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清查。 联 系 人:范晓生 联系电话:045153644878 电子邮箱:jgc53605394@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道里区群力景江西路888号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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