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要求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保障按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指出,我省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众多。各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2019年建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依法制定和实施其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积极落实规划要求和建设内容,切实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存。
通知要求,2019年,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韩城市、铜川印台区陈炉镇、渭南澄城尧头镇、榆林神木高家堡镇、安康石泉熨斗镇、安康旬阳蜀河镇、商洛柞水凤凰镇、汉中宁强青木川镇、韩城党家村、米脂杨家沟村、三原柏社村等1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17个历史文化街区,应尽快启动规划期限为2035年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2020年上半年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将组织规划评审,报省政府审批后报住建部及国家文物局备案后依法及时公布。
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韩城市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历史城区划定工作。省住建厅将在年底前完成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同时,各地市进一步发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积极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提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增加市级传统村落和文化旅游名镇名录。着力提高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品质,进一步打响陕西省历史文化旅游品牌。
省住建厅强调,各市要认真对潜在对象建筑进行测绘、建档,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上报市政府批准公布挂牌,确保在2019年底前完成确定工作。与此同时,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资金投入,并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