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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作者:来源:

吉建城〔2019〕2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市容(环卫)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园林局、公用局、市容(环卫)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建设行业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各城市要全面排查建设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深刻吸取2018年张家口“11.28”重大燃爆事故和长春杨家小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按照国家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切实把排查和管控安全风险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措施,促进全省建设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城建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排查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落实管控措施、管控单位、管控责任人,制定企业、行业风险管控手册,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排查,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安全风险,做到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100%落实。   二、排查重点   涉及城建行业的,请详见《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主要有如下门类:   (一)燃气行业。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问题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等台账,对燃气场站、管网、调压、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设备全面排查,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水生产和供应业、污水处理行业。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加氯间的安防监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等。   (三)市政行业。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要在市政设施抢修等工作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使用的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四)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城市绿化使用肥料和农药的安全管理,提倡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无危害肥料,确需使用硝酸铵和氧乐果等危险化学品,须按实际需求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得超量囤积。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境的记录和监管,严防泄露、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   三、排查依据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以下简称《目录》,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所列出的行业,排查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可能存在的火灾、爆炸(包括粉尘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等安全风险,并落实管控风险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按标准进行分级,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控和应急措施等。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实施(4月份)。各单位请认真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附件1)中内容,抓紧时间开展摸排工作,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整改方案,于4月10日前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表》(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员表》(附件3)报送至省住建厅。   (二)集中排查、整改(5月—6月中旬)。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单位对照《目录》认真开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台账。各地、各部门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单位报送情况,重点抽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和城镇燃气输配使用等环节、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情况,按照市级不低于10%、县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确认,对安全风险排查不到位、不全面、管控设施不具体、管控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督促其重新进行安全风险排查、管控。   (三)机制建立(9月底前)。各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月调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同时,逐步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合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四)长期坚持。在完善制度落实管控基础上,各地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全力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   四、联系方式   1.城市供水   联系人:孙宇航 联系电话:13125818788   邮箱:340078827@qq.com   2.城市燃气   联系人:邱镜儒 联系电话:13624477297   邮箱:421537803@qq.com   3.市政设施   联系人:王惟娇 联系电话:15904427376   邮箱:1076708030@qq.com   4.园林绿化   联系人:刘国营 联系电话:13689803488   邮箱:2722687306@qq.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2.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表   3.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员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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