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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城市拆迁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发布时间:2019-04-28作者:来源:

    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有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置换。其中货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有偿”,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那么,“区位”“用途”“等因素”到底指什么呢?
    一、“区位”指房屋的地理位置综合考虑房屋所在位置的交通、经济、教育、医疗、环境、景观等因素,衡量房屋距离City市中心、CBD商业中心、CLD中央居住区、重点学校、生态公园、机场、港口、车站、政府机关、医院的距离。购房者奉为宝典的第一条就是反复强调“位置、位置、还是位置”,说明区位对房地产价值起到极其重要的决定作用。两宗实物和权益状况相同的房地产,如果区位不同,其价值可能有很大的差别。二、“用途”指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产权档案也未记录用途的,以实际用途为准。实际用途的界定以是否依法征得规划等部门同意,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为依据,如原设计用途为经营性用房的,以取得营业执照作为确认其为营业性房的依据;如原设计为住宅,改为营业性用房的,不但要有营业执照,还应当有规划部门同意变更的依据。三、“等因素”指房屋成新程度、权益状况、建筑结构、使用率、楼层、朝向、装修等对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程度、权益状况、建筑结构、使用率、楼层、朝向等因素评估可以采用房改中的系数,或者确定统一的系数。对装修评估,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另外,评估还要考虑院落面积、及附属设施如车位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已经形成比较科学完善的体系,评估能够经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通过利用市场手段,保障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好的方法需要依法使用才有效。国土房屋征收规定,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多数、随机等方式选定。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过程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要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并且使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好的政策与法律需要优秀的行政能力以匹配,我们相信政府并抱有十足的期望。但如果遇到不公平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同理,好的法律设置也需要我们被征收人积极使用才有效力。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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