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理解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这三者的逻辑关系?一个原因是:这三者共同构成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向,三者的逻辑关系不理顺,在认识上就会很困惑,在具体实践中就可能出现“政策打架”。
前段时间我到中部一个地方去,一个地市领导讲:我们刚把“弹药”调转到全力推进城镇化,现在上面又要把乡村振兴摆在优先位置,他明显感到有茫然不知所措。近日,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甫一出台,又有一位县领导在交流中提出疑问:城重要、乡重要还没有弄清楚,现在又要讲城乡融合。这样一来,政策资源投向哪里才合乎要求呢?显然,这些问题都来源于对城镇化、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内涵,特别是对它们的内在逻辑没有理顺。
如何认识城镇化、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内在逻辑?在此讨论四个观点:
第一,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和而不同”。无需回避的是,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指向的目标与政策重点有诸多不同。直观地看,城镇化关注的空间形态主要是城市群、都市圈、各类城市、小城镇等;乡村振兴的空间形态主要讲小城镇、村庄、田园综合体等。城镇化推动资源要素流向城镇、留在城镇。乡村振兴战略主要推动资源要素流向乡村、留在乡村。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有“不同”的一面,说明一个政策并不能取代另一个政策,一个战略并不能取代另一个战略。
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更有“一致性”也就是“和”的方面。比如,从战略高度上讲,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都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二者不可偏废。城镇化水平低,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城市高度繁荣,乡村一片衰败,也不是完整的现代化国家。从核心改革任务来看,城镇化最重要的就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推进农业人口继续向城镇转移,也是现阶段乡村振兴主要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