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城乡融合就是要打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都要求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但是要素流动面临着城乡二元体制管理的障碍。这些要素涉及到人口、土地 、资金、信息等等,以人口流动为例,乡村人口要在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落户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制度性设计上的困难。城市人口到乡村,也有制度性的阻力,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封闭的,不存在外人加入机制。土地也是这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没有形成,土地要素各自循环,不能发挥资源配置最大化的效果。
就未来看,城乡融合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高水平的发展状态。就当前阶段来看,我理解城乡融合主要是作为手段使用,它要服务于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让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这两个轮子更好地运转。具体做法就是城乡一盘棋规划建设,打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推动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的能力明显提升,城乡要素流动与交易的产权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等等。
第三,城镇化、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在三个层面上统一。从宏观层面,三者统一于现代化发展。中国城乡社会发展的现状水平表明,单靠城镇化、乡村振兴二者之一,都不能帮助中国实现现代化。城乡融合当前来看主要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它需要以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为抓手。可以认为,城镇化、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共同构成实现高质量城乡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政策体系。
从中观层面来看,三者统一于地方的具体实践。对于一个具体的市、县或乡村,在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方面,需要制定何种目标、采取何种路径?这个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阶段性、差异性。有的地方应大力推动人口出村进城; 有的地方具备条件将人留在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有的地方是要通过城镇化实现乡村振兴。都市圈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郊区,城乡要素融合程度较高,可以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突破区、先行区。
从微观层面来看,三者统一于家庭与个人的理性选择。假如有一户乡村人家,举家迁到大城市,且有能力在城市生活就业。这家人的选择就是城镇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多合一”发展的结果。简单地说,各类政策这时候就具体地统一到一家人身上,都统一于“以人为本”这个根本的出发点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