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群众造假,集体违规套取专项资金——
村镇建设站站长如此还债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王艳 杨琼
“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就是骗取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实在不应该。”这是桃江县武潭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简称“国环所”)所长赵某自我反省的一个片段。
近日,记者从桃江县纪委监委获悉,赵某因违规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已于今年3月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工协作”套资金,集体违规“搞大事”
赵某先后在武潭镇城镇站、村镇建设站、国环所工作。
2013年,危房改造工作归口至建设部门。在经手几次危房改造资金审核后,时任村镇建设站站长的赵某,想到2010年村镇建设站购买垃圾车背负了沉重债务,不由动起了歪心思。
“农户申报后,村上开会公示报村镇建设站,接下来的房屋现场核查、资料整理、信息录入、资金发放等工作的‘大权’全部在自己手里了。”赵某交代,“我说行就行,说批多少就多少,那么多的申报,县里不可能全部知根知底。”
2013年6月,赵某组织召开会议,向站里其他成员提议“搞”点危房改造资金,偿还站里垃圾车债务的想法,无人对赵某的“大胆想法”提出异议。
很快,站内工作人员分头行动。李某(另案处理)、莫某(另案处理)等4人在各自的亲戚朋友中,挑选了他们认为符合条件、“靠得住”的24户农户。
“洽谈”中,村镇建设站每名工作人员都统一了“口径”,24户农户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后,无论补助资金多少,每户农户都只可得2000元,且农户必须“保守秘密”“不声张”,其他申报资料制作等事宜一概由村镇建设站工作人员负责,农户只需提供必需的身份证、“一卡通”账号等资料。
“分工协作”下,这24户农户危房改造资金申报“一路绿灯”,顺利通过了上级的抽查验收。不久,这些农户的账上相继打入5000元至9300元不等的补助资金,共计17.7万元。
资金到账后,除去“承诺”给农户的部分,村镇建设站共收回资金11.65万元,用于偿还站里购买垃圾车的债务。
东窗事发被严查,多人处分教训深
2017年6月,群众举报武潭镇原村镇建设站可能存在克扣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桃江县纪委迅速启动调查。
问题很快“水落石出”。2018年3月,村镇建设站赵某、李某、莫某等4名工作人员,还有当时武潭镇协管危房改造资金审核工作的班子成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抽查验收的城乡建设股股长等共7人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违规骗取的17.7万元资金也将全部收缴。
■执纪者说
专项资金姓“专”岂容挪作他用
为了让特困群众住有所居,国家出台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政策。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竟肆意妄为,既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又无视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还“严重扭曲”了国家政策本意。在党纪国法面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惩处。相关部门单位应以此为戒,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