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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巡视整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规范审计行为

发布时间:2019-05-22作者:来源: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署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以及《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结合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完善主体责任制度规定,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共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署党组负总责,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纪检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根据分工和职责具体落实。认真落实署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并及时报送情况。坚持每年组织全署司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署党组签订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郑重承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督促各单位分别与责任处室签订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有效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和纠正“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署党组书记向所在党总支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践行情况,年终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作出报告。

  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复核处理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党纪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了巡视组要求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按规定作出处理。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借女儿结婚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问题,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由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组长和署机关党委书记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1000元礼金。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为母亲大办丧事、收受礼金问题,重新进行核实,由署领导和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副组长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3000元礼金。全力做好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置工作,对移交署机关纪委的信访事项及干部职工个人诉求事项,逐一认真分析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现已基本处置完结。积极支持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办理移交的信访事项。

  2.关于“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司与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议事协商机制,明确署管干部问题线索分工处理程序,完善署党组会议议题征求意见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听取意见程序等。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收到的7件反映司局级干部事项的信访举报材料一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同时,再次明确今后各单位收到或在工作中发现署管司局级干部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印发《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印发审计署特派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机构职责调整方案的通知》,将特派办机关党委与人教处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处并合署办公,调剂增加纪检部门编制,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细化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程序,建立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及信访举报工作台账。研究制定问责实施办法,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署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8条措施,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细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向中央专题报送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审计署机关会议管理规定》、《审计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进一步严控会议标准、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优化机关公文处理流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16年7月以来,署党组各成员深入审计一线和基层调研103天(其中10月13日之后32天)。同时,派出调研组调查了解审计现场工作和生活保障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努力做好基层和一线审计人员的工作及生活保障。在反复调查研究、座谈讨论,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的基础上,针对审计人员经常在驻地以外开展延伸审计工作等实际情况,提出《审计署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延伸审计交通费管理规定》,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磋商,积极争取支持,努力改善审计一线工作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结合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针对巡视提出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严格给予党纪处分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对相关问题逐一梳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署机关纪委专门召开纪委会,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1名正司局级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年初,署党组书记发现有的特派办个别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责成署机关纪委、办公厅密切协助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核实,责成相关人员自付超标准报销的金额,并依纪依规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四、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审计署党组将在巩固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深度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审计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转化为审计监督的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更加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来贯彻,作为严格的政治基准来执行。一是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

  (二)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严格执行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专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学习辐射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二是坚持全员深入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和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中共审计署党校的功能和作用,搞好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实际、思想和工作实际、国际和国内实际、社会和身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学深悟透、积极践行。通过学习贯彻,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真正把全体审计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准则》各项规定,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央专项巡视成果。

  (四)更加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署党组、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主动接受纪检机关、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虚心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署和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署党组对各单位巡视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审计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五)更加严格各项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制度。一是根据《准则》、《条例》各项规定,研究编制操作指引。二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审计署制度逐项梳理研究,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履职尽责、监督执纪问责等8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制度执行,署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按制度决策、执行,形成规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部督查督办、内部巡视、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六)更加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审计铁军。始终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以更加严和实的标准,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署党组成员和署领导、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民主集中制、善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决策能力、提升领导水平。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标杆立起来、把表率领起来。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切实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能力和作风建设,搞好培训和实战练兵,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实、高、新、严、细”的审计作风,切实增强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更加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坚持一手抓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损害人民利益、重大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一手抓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做到“三个区分”。一是加强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二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治国。三是加强扶贫、社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四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反映力度,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六是加大揭露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力度,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七是加大揭示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力度,着力促进深化改革。

  (八)更加注重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部署,有序推进完善审计制度各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在总结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办法,尽快在全国推开。三是在总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暂行规定,在全国推开此项审计,建立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管理,完善推进审计全覆盖机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提高审计监督效率。五是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和境内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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