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如这位负责人所言,事件的是非又需要重新论一论了。试问:如果农妇刘女士耕种的土地早已被政府征收了,她还有权耕种吗?
事实上,如果这块土地已经完成了绿化工程,刘女士是在破坏了绿化的前提下耕种小麦,那她就涉嫌违法,应该依法受到惩处。但是我们看到这位负责人说的是“闲置期间”被刘女士耕种,也就是说并未完成绿化工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是谁违法就要看法律如何规定了。
这块土地是1996年被征用的,本次事件发生在2019年,在长达23年的时间里,土地是否一直都是闲置的呢?相关报告没有给出答案,但是土地长期闲置却是法律不允许的。一段时间以来,政府部门征用农村耕地却又长期闲置不用的现象非常突出,导致耕地资源大量浪费。为此,我国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可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或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由此可见,刘女士复耕土地可能手续不全,但符合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而相关政府部门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却涉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河南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耕地资源非常宝贵,在此事件中,刘女士家只耕种了70亩,显然不是被征用土地的全部。那么当初政府到底征用了多少土地?为什么长期闲置?又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复耕?
蝴蝶的翅膀能够引发风暴,一位农妇的不平牵扯出来的也不仅仅是环保违规,还有可能是土地违法,而且可能牵出更为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尽早介入,查到底、查清楚,并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