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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民主集中制的比较优势(1)

发布时间:2019-06-20作者:来源:

  党的领导是新中国7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与西方代议制民主不同,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通过民主集中制这一独特而有用的制度来实现的。
  民主集中制既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国家机构组织运行的指导原则。它由“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构成,不仅避免出现了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有力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而且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治国理政形成强大合力。
  第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把握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辩证关系。
  新中国70年来的实践证明,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能充分激发全党同志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又有利于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实现集中,形成统一认识,保持步调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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