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淮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征收公告
根据《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淮阳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城关镇五彩社区棚户区(城中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周发改投资[201311046号),县政府决定对淮阳县城墙相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实施淮阳县城墙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淮阳县城墙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
三、征收与补偿政策:详见《淮阳县城墙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淮政[2019130号)
四、征收实施期限: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27日
五、征收主体:淮阳县人民政府。
六、征收实施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