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严格执行“三高”企业和项目零审批、零引进,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问题的项目实施了“一票否决”,强化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过程中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018年,日喀则市完成《日喀则市环评手续办理指导手册》,并印制发放至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全市开展现场环境监督检查79次,共查处67起,下达限期整改决定12份,对违法单位(企业)下达行政处罚11份,处罚金额总计达1919.09万元,已全部缴纳到位。
日喀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转办涉及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案件,及时查处、及时办结39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今年上半年,日喀则市区空气优良率达100%;全市7条主要河流涉及的8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定结朋曲达到Ⅱ类标准);全市范围内32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良好,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夏日的日喀则市贡觉林卡公园,古木阴翳、百鸟齐鸣、环境清幽。谁能想象到几年前这里到处是一片破败的景象:荒草弥漫、垃圾成堆,河道长满了芦苇。
2017年以来,紧紧围绕“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建设,日喀则市委、市政府投入资金对贡觉林卡公园进行改造,清理改造河道、铺设塑胶便道、增加垃圾箱、修建公共卫生间,昔日的林卡摇身一变成了市民消夏休闲的好去处。
两年来,日喀则市还开展了贡觉林卡及达热瓦林卡改造、黑龙江南路带状公园、高原生态植物园等6个项目建设。
此外,全市加大城镇、村庄、机场周边和公路沿线沙化土地治理力度,积极开展森林围城建设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各类沙化土地大大减少。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建设,消除“无树村”。2018年,日喀则市亚东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市获批自治区级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157个。
2017年—2018年,日喀则市共获得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3455.64万元,受益13个县区、348个村庄。专项资金用于建设部分垃圾转运站,购买垃圾车,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以此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大大提升。
如今,青山常绿、河水常青、空气常新,日喀则市在祖国的西南边疆构筑起一道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