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分,在南木林县湘河与雅江交汇处的雅江北岸生态示范区,目之所及是纵横交错的灌溉水渠,大大小小的农田被一排排绿树隔开,金黄色的油菜地舒展在蓝天白云下……
昔日沙砾遍地、寸草不生的荒滩一去不复返,雅江沿岸、318国道沿线通过植树造林早已经变成了一道“绿色景观长廊”。
“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铿锵话语,犹在耳畔。雅江北岸生态示范区正是日喀则市多年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真实写照。
西藏自治区作为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尤为重要。
近年来,日喀则市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探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先后颁布实施了《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为生态环境保护架构了环境法制体系。并通过环保考核,有力促进了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全方位带动了生态创建和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