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中心秉承“依法调处,公正公信,高效服务,互谅互让”的工作理念,现已实现部分交通事故案件在“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线上采集道路交通事故参与当事人及责任认定信息,并支持所有当事人进行理赔试算、在线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键理赔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还拓展提供查询事故车辆保险信息、承保公司主体信息、保险险种及保额、保险期间等信息;查询保险公司理赔、诉讼处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纠纷有关赔偿等咨询服务。
湖南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10个参照通知精神开展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的地区。湖南高院于2018年10月22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的方案》,将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衡阳县人民法院、湘乡市人民法院、花垣县人民法院四家法院确定为试点法院。今年6月24日,湖南高院制定下发《关于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法院的通知》,将试点法院增加到24家。
湖南高院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规范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解纷合力,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道交纠纷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让人民群众在具体的纠纷处理上,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公正、高效便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湖南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亚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银保监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保险行业协会以及试点法院相关人员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