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站全局,以更宽视野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是政法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善于观大势、谋大事,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当好服务中心工作的“生力军”。聚焦市委、市政府“建成云南经济强市、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定位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国地级市100强”目标,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强党建等重点工作,特别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强干、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护航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任务,也是政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政法机关要立足政法职能,切实找准履行职能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家和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执法司法服务。
(三)当好服务社会民生的“保护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政法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政法机关要始终坚持民意导向,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把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提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