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近日运用微信小程序以广告形式在微信特定朋友圈投放悬赏令,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行为予以失信曝光的同时,引导有关财产线索知情人进行有偿举报,最高奖赏可达886万元。据称,这样的做法浙江尚属首创。
看到这条消息,可能很多人首先会觉得很有趣,原来微信还可以干这个用,真是“城会玩”呀!但也有人怀疑,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事实上,这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而举报违法犯罪是公民的义务。
其次,根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书面申请中要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特定条件下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等内容。很明显,江干区法院推出的执行悬赏令正是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做出的,只是创造性地运用了微信朋友圈,加大了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