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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子公司侵犯肖像权 法制日报:是普法良机(4)

发布时间:2019-09-26作者:来源:

  互联网普法讲究润物细无声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用好新媒体开展普法?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抖音号“四平警事”提供了一个好的范本。
  “四平警事”通过短视频形式,运用网络化的语言对普法内容再包装,让一些枯燥的法言法语变得更加容易被网友接受。
  为此,“四平警事”专门结合热点案件,推出了一系列普法短剧,并对台词进行精心设计,使之更符合网络语言,例如,酒驾是“小酒一喝,跨上摩托,如马踏飞燕”,电信诈骗是“在网上做个木马链接,发个假红包”。
  今年1月29日,首届“四个一百”政法新媒体榜单在京发布。其中,“四平警事”荣获“十佳短视频账号”称号。
  同样是用新媒体普法,河南省长垣县公安局则是用了另一种方法。
  2017年初,长垣县公安局梳理整合各警种部门及110联动单位业务,将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嵌入“平安长垣”微信公众号,搭建了融微服务、微宣传、微举报、微信访、微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微警局”。
  长垣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微警局”设有“每日学法”专栏,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事)件,每天编发一篇文章,以案说法、以案析理开展普法教育,真正把普法做在平时、普到基层。得益于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批愿意参与、勇于参与、善于参与基层法治的“长垣群众”涌现出来。
  2018年9月6日,“长垣微警局”发布《悬赏通告》,对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悬赏。当日9时40分,王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长垣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王某称,其听闻自己被“平安长垣微警局”悬赏通缉心中害怕,迫于巨大压力,感觉自己走投无路、无处遁藏,便主动投案,供述了其自2015年以来先后5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在莫纪宏看来,在利用新媒体普法时,无论是哪种普法方式,都有相同的注意事项——要善于抓住公众的兴趣点和心理特点,要让公众有兴趣去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
  莫纪宏认为,如今,传统的“大水漫灌”式普法已经很难引起公众兴趣,精心设计的精准普法往往更受欢迎。因此,国家机关可以结合自身工作,紧跟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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