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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哨(2)

发布时间:2019-10-24作者:来源:

  “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村一级监督对象骤升到2.2万人。如何整治基层‘微腐败’,严惩‘小官大贪’,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南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刘军平介绍说,为破解这一难题,南昌市纪委监委在做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这一“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南昌实际,推出对症下药的“自选动作”:探索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管理制度,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
  2018年12月,《南昌市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出台。2019年1月,南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正式提出把监察延伸作为“廉洁南昌”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最末端延伸,要求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前哨”“触角”作用,构建起市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察监督体系,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该市1167个村、768个社区共配备监察联络员1461人,配备率达93.3%。
  组建一支能监督、愿监督、会监督的监察联络员队伍
  村级监察联络员是扎根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监察“哨兵”,直接代表纪检监察干部在基层的作风形象。为此,南昌市纪委监委树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群众公认”的选拔标准,重点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任程序,把能监督、愿监督、会监督的人员选拔出来,并通过多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监察联络员队伍。
  “没想到要成为一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并不容易,需要具备很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不仅在报名前被层层筛选,还要经过八道严格的选聘程序。”唐琴琴是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金湖管理处唐村人,2010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3月,她通过参加社会统一招考,成为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金湖管理处第一批村级监察联络员中的一员,在雄溪村担任村级监察联络员。
  “回到村里,为自己的家乡做点事”,是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管理处斗门村监察联络员李葵参加村级监察联络员选拔的初衷。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他在入职的第一天就下定决心:“要树形象、明职责、强学习,做合格监察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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