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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出台

发布时间:2019-11-04作者:来源:

《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出台日前,省住建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编制印发了《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导则》共分9个章节,包括总则、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运营管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中,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种不同的处理模式:对城镇周边的村庄,通过城乡统筹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县处理模式;对相对集中连片的乡镇,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片区处理”的片区处理模式;对以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为代表的镇(街办),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处理”的镇处理模式;对部分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运距远、垃圾量少的农村地区或经济条件好、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因地制宜自建或与周边村庄共建,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村处理模式。

《导则》同时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在分类模式方面,主要推行“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的“两分法”模式;收集采取“村民自行投放,保洁员集中收集”的方式;转运方面一般采用直接运输、中转运输两种方式;处理方面根据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方法;运营管护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另外,《导则》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以及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我省各地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理提供了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

《导则》由省住建厅负责解释,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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