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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建设进入“施工期” 海南“区转港”(1)

发布时间:2019-12-03作者:来源:

  对于我国自贸区建设而言,2019年尤其是下半年,可以说是政策“落地施工期”。
  8月6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8月26日,国务院发布新设6个自贸区《总体方案》;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下简称《意见》),对自贸区引领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指出,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作为自贸区建设的“排头兵”,上海自贸区和深圳自贸区的定位不尽相同,但是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复制推广改革经验的使命却一脉相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海和深圳都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其中,深圳要侧重发挥科创活力加强先进制造业与贸易的结合,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引领作用;上海要侧重发挥服务贸易优势加快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发挥龙头作用。
  此外,今年以来,包括商务部在内的多个部委,均在政策方面对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给予了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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