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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小区“管家”提升业主幸福感 市住建局走进直播间就物业管理方面问题与市民沟通交流

发布时间:2019-12-09作者:来源:

  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的民生问题,紧盯职能部门责任清单推进情况。12月8日上午,《落实进行时》节目如期开播,本期节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出“物业管理回头看”特别节目,市住建局及各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走进直播现场,就物业服务质量与管理、物业行业监管与纠纷调解、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物业公司到底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物业企业该如何准确定位,才能切实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节目中,多位市民打进电话询问自己关心的相关问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及各县区物管办、住建局负责人一一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居住在恒大翡翠华庭的周先生打进节目热线电话反映,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居住在安宁威廉公馆的朱女士打电话反映,小区入户防盗门门禁系统与售房时宣传承诺的门锁不一致,而且厕所没有排风管,物业费较贵,该小区的四星级物业收费标准是否有依据……针对多位群众反映的物业费收取不合理这一现象,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袁立铭介绍说,2016年,国家发改委对全国物业费的收取全面实行市场化定价,彻底放开了。运行了一段时间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物业费收取标准完全放开后与我市的实际情况不符,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矛盾,市发改委与市住建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协商决定开始对全市物业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动态化考评和物业小区星级测评,物业小区的星级标准作为物业费收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质价相符的原则,星级标准高了,收费自然会提高。如果业主认为评定的小区星级标准和实际情况不符,也可以申请复测,会重新抽取测评人员进行实地考评。

  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在节目中,另有数位群众反映小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较好地发挥职能;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困难重重等问题。对此,袁立铭科长表示,只要小区20%以上的业主提出申请,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明确会议事项,如选举、罢免、改选等。会议前期,需要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从业主大会的改选现实情况来看,难度非常大,尤其是业主大会成员的人选问题就异常棘手。对此,所在地街道物管办应该及时接收业主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积极地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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