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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住建局召开建设工程质量、节能和消防管理宣贯会(图)

发布时间:2019-12-30作者:来源: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强化部门分管职责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12月19日,宜川县建设工程质量、节能和消防管理宣贯会在住建局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质监站站长古张林主持,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50余人参加。

会上,住建局副局长丁永胜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投用未验收、验收未备案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通报。古张林同志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渡期工作方案》,质监站副站长崔华宣读了《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和绿色建筑有关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进行了交流发言。

丁永胜强调:一是严把建筑节能关口。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审机构审查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二是严格验收备案程序。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限期3个月之内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对拒不进行验收备案的,严格按照《陕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守住消防底线。按照《消防法》,对未审开工、未验使用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是清欠根治民工工资。贯彻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开展冬季攻坚行动。务必于12月23日前全面实现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2月25日“双清零”;其他建设项目在10月25日前发生欠薪案件的在元旦前“清零”,在10月25日以后发生欠薪案件的在春节前清零。

最后,就把好建设工程质量关口,古张林从思想认识、贯彻执行、严格审查、依法监管上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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