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创先争优 > 山东:疫情期间适当调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等工作

山东:疫情期间适当调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等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7作者:来源: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选修课实行网上学习。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逾期三年)等注册事项因继续教育达不到标准而无法申报注册的,由执业师本人承诺并提出申请,经核实信息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可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必修课学时查询,不符合要求的学员由相关培训机构电话通知至本人。选修课学习在提交申请并符合要求后进行网上学习。同时,暂缓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执业师查询栏目查询为准。对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二级建造师,其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暂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视疫情情况再作调整),在疫情结束后按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申请正常延续,正常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延续。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