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马志刚等38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梁绍强等45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石灵芝等54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邱国祺等28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隋东宇等9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2.准予梁绍强等4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石灵芝等5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邱国祺等28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隋东宇等9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