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解读

《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admin来源: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能源局四厅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晋建科字〔2020〕9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从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背景意义

  地热能供热是一种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供热方式,与传统热电联供、燃煤、燃气锅炉供热相比,具有运行费用低、维护简单、无排放等特点。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引领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省作为能源大省,肩负着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的国家使命。加快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对于我省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我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试点任务,努力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地热供热计划研究,先后形成了《关于地热能供热的调研报告》和《山西省地热清洁取暖发展研究报告》,积极引导我省地热能供热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我省能源革命,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我厅根据省领导对省能源局《关于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就加快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广泛征求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企业意见和评估全省地热能供热项目的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能源局共同发布《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依据

  1、《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3〕48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58号)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2278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

  5、《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委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综〔2014〕59号)

  6、《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供热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647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充分认识推进地热能供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地热能供热的统筹指导和进一步优化地热能供热发展环境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推进地热能供热的重要意义。提出“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是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有序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加大对地热能供热的支持和保障。

  第二部分:进一步强化地热能供热的统筹指导。

  一是科学规划项目布局。要求各市将地热能供热项目列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任务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优先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或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绿色建筑中推广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加快推动地热能供热系统与城市热网融合。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技术应用。一方面要在实现资源可持续良性循环的基础商,积极发展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热技术应用。另一方面要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浅层地热能应用。

  三是开展地热能供热应用试点。提出以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城为核心,率先开展地热能集中供热项目试点。逐步推进忻州、临汾和大同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区的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

  四是加强供热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好地热能建筑供热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部分:进一步优化地热能供热发展环境。

  一是创新管理服务体制。一方面鼓励试点项目区域在地热能供热政策、发展模式、技术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降低地热能供热建设成本。另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热能供热项目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完善地热能供热技术标准体系。提出下一步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的标准编制方向,力争形成具有我省特色、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地热能技术应用标准体系。

  三是创新价格与市场化机制。提出各项目试点区域探索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地热能供热价格的路径和方法。

  四是推动各项既有政策落实。统筹考虑地热能供热项目投资运行成本,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既有惠民惠企政策,在供热管网建设、运行电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等方面给予地热能供热项目政策支持。

  五是培育地热能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地热能供热龙头企业对全省已有地热资源开发、应用项目进行重组,实现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鼓励地热企业加快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准备,提高地热能供热市场化实施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热能供热的专业化发展水平。

  六是加大地热能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地热能供热相关技术研发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和山西省建设科技成果登记,优先推荐申报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能源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95cc5ea6-3e7c-473d-a4a2-0f96b3f89f58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