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督〔2019〕1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各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名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有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地名管理条例》,做好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请各地按照国家要求,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