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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鹤岗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实行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admin来源: 黑龙江建设网

  黑建函〔2020〕126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黑龙江省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任务目标要求,你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应在2019年底达到90%,到2020年底达到95%。经认定,截至2019年底,你市16条黑臭水体中已达到初见成效的13个,前进沟、小鹤立河、西山沟3个黑臭水体尚未完成治理任务,消除比例为81%,低于任务目标要求。为加强对你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按照省委常委会议要求,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对你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公开挂牌督办。
督办要求:
1.到2020年9月30日前,你市要按期完成前进沟、小鹤立河、西山沟3个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2.到2020年9月30日前,你市要完成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截流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3.你市要按照长治久清工作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16个黑臭水体及岸线的生态修复工作,并建立与城市内河环境相适应的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你市要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报送省住建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审核撤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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