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等事宜的通知》(青建城〔2018〕347号)精神,2019年12月19日至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西宁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评估考核。经资料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西宁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满足《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五项基本条件,基础管理和技术考核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拟命名省级节水型城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8日
联系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0971-6146179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0971-6272038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