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6445万元,其中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750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8940万元。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国家两部委要求,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指导市县有关部门统筹使用好补助资金,有序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大对市县部门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指导各地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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