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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青建城〔2018〕46号

  

  西宁市园林局,海东市林业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是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评选的重要城市品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是体现城市(县城)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及综合竞争力,展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体现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是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申报年,为积极推动我省各地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请各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组织有意愿的城市(县城)积极申报。我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城市(县城)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

  联 系 人:刘 波王 玮

  联系电话:0971-6146179 6146183(传真)

  邮 箱:qhjstcjc@126.com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101/6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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