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中央和本市“十四五”城乡融合、协调发展规划目标,落实住建部设计下乡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住建委拟组织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为本市村民个人建房和乡村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技术咨询等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乡村建筑师
遴选条件
(一)具有投身乡村建设事业的积极愿望,具有一定的乡村建设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严谨,踏实肯干,能够保证一定的现场工作时间;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包括以下四类人员:具备注册资格的建筑师;不具备注册资格,但长期从事乡村建设的建筑设计师;非建筑专业背景,但长期从事乡村建设的设计师;高校、科研院所的建筑专业教师和研究人员。 工作内容 (一)结合本市村镇风貌管控要求,为镇(乡)人民政府编制农户建房通用图集(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 (二)为选择通用图集的农户提供个性化深化设计服务; (三)为农户提供住房新建、改建、修缮等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为村镇提供乡村工匠培训服务; (五)为村镇提供村镇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机更新等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六)参与村庄设计编制工作,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七)参与村镇集体建房、人居环境建设、休闲农业等乡村建设项目策划、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由镇(乡)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决定,其中第(一)至(三)项为必选,其他为可选。国家对设计服务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倡导乡村建筑师长期下乡为村镇和农户提供集中式、批量化服务。 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推荐、审核、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 1、推荐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接受推荐,市住建委每年定期组织审核和培训(审核培训另行通知),其中第一批乡村建筑师推荐截止日期至2021年4月12日17:00。 2、推荐方式: 具体以下三种方式: (1)具备注册资格的建筑师由所在设计院推荐; (2)不具备注册资格,但长期从事乡村建设的建筑设计师,或者非建筑专业背景,但长期从事乡村建设的设计师,其完成设计的乡村项目取得建设单位认可(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由所在设计院与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学会(协会)联合推荐; (3)高校、科研院所的建筑专业教师和研究人员须依托设计院,由设计院与所在单位联合推荐。 上述推荐设计院须具备建筑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3、推荐提交材料: (1)上海市乡村建筑师遴选推荐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证(若有)、业绩证明(非注册建筑师和非建筑背景设计师须提供)、乡村项目获奖证书(若有)等复印件; (3)推荐设计院的营业执照及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 市住建委将在上海市乡村建设设计专家库中选择5名资深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专家评审组将结合推荐材料重点审核其工作经历、项目业绩等情况。审核结果将在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官网公布。 (三)培训 市住建委将在4月底至5月上旬组织通过审核的人员第一次专项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将与审核结果一起公布,培训内容包括乡村建设政策规定、设计导则、工作规范、示范案例等。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将纳入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进行统一管理,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市住建委将委托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乡村建筑师名录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请参加遴选的建筑师、设计师、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于4月1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交至黄浦区陆家浜路471号4楼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行业发展部陆老师,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shcunzhenchu@163.com、skx699@126.com。 咨询电话: 市住建委村镇建设处咨询电话: 021-23116049 张老师 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咨询电话: 021-62672275 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