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估价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文件精神,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第23条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阳光征收,现将成立我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接受征收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承担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咨询、论证等服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再委托北京估价师协会承担评估鉴定工作。
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外电话:55598398。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