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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北京华垣盛兴置业有限公司被处罚7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07-10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日,顺义区原板桥三期项目“11·28” 卸料平台侧翻造成3名作业工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事故发生后,市住建委对涉事项目进行执法调查,发现事发工程建设单位北京华垣盛兴置业有限公司存在未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履职方面督促不力等问题,市住建委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切实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同时,发现建设单位北京华垣盛兴置业有限公司将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直接发包,存在将一个单位工程发包给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委依法对北京华垣盛兴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合计737万元,并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起卸料平台侧翻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充分暴露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及内部管理失灵等问题。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主责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应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并明确其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不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各建设单位要以案为鉴,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红线意识,压实各环节质量安全责任。

  下一步,市区住建部门将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建设单位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不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力度。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xwfb/1102591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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