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1〕235号 根据《北京市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京建发〔2016〕355号)《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组织超低能耗专家,对朝阳区垡头焦化厂公租房(17#、21#、22#)等6个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为8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节能建材办 邮寄地址: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邮编:101100;联系人:魏巍;电话:55597239 ;传真:55597345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勘察设计管理处 邮寄地址: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邮编:101160;联系人:胡倩;电话:55595397(兼传真) 附件:项目名单.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fgwj3/qtwj/gcjsltz/gcjs_jzjnyjcjg_tzgg/11052891/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