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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1〕47号

发布时间:2021-08-28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刘景良:

  经核实,你在福建农林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青岛拓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2月26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31号),你于2021年6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注销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126/35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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