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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允许子女及其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父母加装电梯

发布时间:2021-09-27作者:admin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加装一部电梯需承担数万元费用,让不少老年住户望而却步。湖北省黄冈市施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父母住宅加装电梯,助力解决电梯加装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黄冈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备案后2年内,业主可凭房屋产权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含费用分摊方案)或项目验收备案手续、实际出资付款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在3万元以内。申请提取子女公积金的,提供家庭户口簿或人口信息定位表。

  加装电梯提取范围多限于缴存者和其配偶,黄冈市为何要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有关部门调研发现,市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小区有335个,涉及3255个单元,多是老旧小区,业主多为老年人,他们有的未建缴住房公积金,有的退休时已提取,无法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比如,一字门社区地处黄冈老城区,今年有61个老旧小区正在进行改造,老年居民对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一字门社区工作人员表示,黄冈中心的“破冰”举措,减轻老年住户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将有力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为保持政策的公平合理性,黄冈中心规定:职工本人或配偶有多套住宅加装电梯的,只能申请一套办理;职工有多名子女的,只能一名子女申请办理;居民本人和子女的住宅同时加装电梯,符合一定情形的,可分别办理提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23 柯利华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dfxx/202109/t20210923_25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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