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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1〕56号

发布时间:2021-10-29作者:admin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牟义慧: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湖南尤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8月17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48号),你于2021年8月2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备可撤销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0/t20211028_25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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