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调查 > 西安市住建局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安全生产轮训要求

西安市住建局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安全生产轮训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11作者:admin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西安市住建局质安处、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建干校克服疫情困难创新工作方法,联合长安区住建局对辖区质安站及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了线上安全生产暨普法教育轮训会。

  西安市建总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刘进祥和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林策分别受邀为此次轮训讲师。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保驾护航。

  刘进祥首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市住建局关于《全市住建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关于建立警示教育培训机制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深化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通知进行解读,其次对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责任落实不严、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存在管控短板进行讲解,最后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参培人员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安全管理课。

  刘林策律师结合《西安市住建领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使参培人员树立学法律、讲法律、懂法律的思想意识,有效提升管理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付江星 通讯员 张睿)

                      责任编辑/何蓉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ixun/2021/11/114626.shtml?t=208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